U卷烧饼、真假鹿角巷、满大街的“贡茶”……近年来茶饮行业商标抢注、侵权现象频繁发生,不仅消费者难以分辨,加盟商也是一头雾水,许多商标“正主”苦不堪言。
针对这一问题,3·15前夕,新京报记者走访北京茶饮市场,发现商标抢注、雷同现象依然存在。专家认为,受制于侵权范围广、诉讼周期长等因素,企业维权仍存在较大难度。
商标抢注乱象难住加盟商
近日走访发现,北京798、双井、朝外SOHO、建外SOHO等区域开了多家鹿角巷奶茶店,不少消费者在大众点评上评价称,无法甄别是否为真正的“鹿角巷”。包括798鹿角巷在内的多家店员称,目前北京的鹿角巷主要是加盟店,仅三里屯一家为直营店。
公开资料显示,“鹿角巷”是邱茂庭于2013年创立的品牌,已在全球十几个国家注册商标,并在加拿大、澳大利亚、日本等开设100多家门店。根据鹿角巷中国大陆地区品牌总监谭力的说法,目前该公司在北京仅有三里屯一家门店,且为直营店,商标预计在今年5、6月份审理结束,取得商标之后公司便会大力打假。
由于现制饮品尤其是网红品牌更新迭代速度较快,同时受商标争议影响,鹿角巷的市场热度有所下降。
2018年6月底,新京报记者曾以商家身份咨询加盟,多家公司均推荐了“鹿角巷”品牌。但近日多个公司的招商负责人均不建议做鹿角巷,而是推荐了老虎堂等“更具发展潜力”的新品牌。
与此同时,还有“鹿角巷”加盟商被要求改名“鹿角戏”重新经营。2018年7月,河南加盟商王芳(化名)从广州市一点点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获得授权,经营“鹿角巷”品牌。由于一直处在亏损状态,王芳考虑将原有门店搬至商场内重新开业。对此广州一点点公司称,目前“鹿角巷”商标有争议,若要搬至商场就要把名称改成“鹿角戏”。
王芳说,半年来她所在的城市又开了4家“鹿角巷”加盟店,“很多加盟商对商标都是一头雾水,根本辨别不了。”
通用名称or专有商标引争议
“贡茶”究竟是通用名称,还是专属商标?近年来其性质判定左右着多家茶饮企业的利益走向。
根据公开资料,全球贡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“漾漾好奶茶”品牌,并取得了“贡茶”、“漾漾好”、“GONG CHA”等图像字样组合商标,2011年授权样样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入中国大陆注册,通过自营和加盟的方式扩张,但此后市面上出现的大量“贡茶”均与该公司无关。
新京报记者近日走访发现,仅北京市场就有四云奶盖贡茶、禧御贡茶、御麟贡茶、御质贡茶、漾漾好贡茶等多个品牌。在大众点评上,与“贡茶”相关的店铺已超过440家。
尽管各家门店装修有所差别,但均突出“贡茶”二字,菜单上也有重合的部分,涵盖奶盖茶、水果茶、珍珠奶茶等多个品类,其中“熊猫奶盖”、“格雷三兄弟”等产品几乎出现在所有门店,并被放在菜单的置顶位置被广泛推荐。
北京朝阳大悦城周边500米内共有3家“贡茶”门店,分别是位于朝阳大悦城内的四云奶盖贡茶、佳亿青年汇内的台湾贡茶、潮悦商场内的贡茶。当问及3家“贡茶”在装修和产品上的区别时,工作人员称“都是一样的”,只是有的门店没有标“四云奶盖”而已。而贡茶店员表示,两者并不是一家。
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盒马鲜生十里堡店内,这家店仅显示“贡茶”二字,包装袋上有“奶茶连锁加盟”字样,但与潮悦商场的贡茶店装修存在较大差异。问及和四云奶盖贡茶、台湾贡茶的不同,店员称,“我们是加盟店,四云奶盖之类的贡茶很多,网上加盟比较乱,最好不要相信。”
资料显示,自2014年起,样样好公司起诉御可贡茶、禧御贡茶、普年贡茶等多个品牌的运营公司及加盟店,认为其对自身“贡茶”商标造成侵权、涉嫌不正当竞争,但多个法院判决“贡茶”为通用名称,并不为一家独有。
新京报记者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,贡茶(上海)餐饮管理有限公司、广东贡茶投资公司、贡茶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和自然人都曾申请餐饮43类、饮料32类“贡茶”商标,但均处于被驳回、无效或等待实质审查状态。
企业苦于维权难
根据美团点评2018年12月发布的《2019中国饮品行业趋势发展报告》,2018年我国茶饮市场全面爆发,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,全国现制茶饮门店数达到41万家,一年内增长74%。与此同时,商标侵权现象时有发生,但有效的维权很难。
以喜茶为例,其原名“皇茶”,由聂云宸在广东江门创立,但由于“皇茶”商标始终无法注册成功,在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下面临大批山寨门店困扰,因此在2016年被迫更名为“喜茶”并持续维权。天眼查显示,截至目前其商标侵权诉讼多达30余起。
此外,通过抖音走红的“答案茶”也由于商标抢注范围不同、涉及商标授权转让等问题,出现了多家主体争抢商标的情况。河南盟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、广州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、河南答案茶餐饮有限公司、广州鼎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均声称自己拥有“答案茶”唯一合法商标。
鹿角巷、河南盟否答案茶等多个茶饮品牌负责人曾对新京报记者表示,很多茶饮品牌都遭到过商标恶意抢注,实际运营方则受制于侵权范围广、诉讼周期长等因素无法快速达到维权效果,导致加盟商和品牌利益受损。
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潘娟娟律师认为,茶饮、小吃等品牌火爆周期短,热度往往只能保持一段时间。不少公司正是看中这一点,做起短期加盟赚快钱的生意,一旦品牌热度褪去便迅速推出新品牌,这也为企业维权增添了难度。即使部分品牌经历1-2年维权最终胜诉,也不排除败诉方在诉讼期间继续开展加盟,权利方的市场份额已经无法弥补。更甚者,败诉方也可能早已做空公司或转换其他公司继续开放加盟。
来源:新京报